2016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报关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45
赛项名称:报关技能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大类:财经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查职业院校报关及其相关专业学生在进出口规范申报、进出口商品归类等领域的实践应用能力,展示学生职业素养,增进行业企业对高职报关及其相关专业教学现状的了解,促进行业企业对专业发展的指导,推进行业企业参与高职专业建设的进程。
通过竞赛,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促进报关及其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建设、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改革。
三、竞赛内容
根据职业标准要求和行业前沿发展要求,重点考察参赛选手报关操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理等能力。竞赛内容包括:
1.进出口商品归类
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对进出口餐饮类商品、化工类商品、纺织类商品、机电类商品及其零部件的归类要素分析能力和熟练使用归类工具的能力。
2.现场通关作业
按照“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依据海关监管要求,完成电子申报与复核、现场通关作业及其他增值服务作业。其中,现场通关作业包括:一般进口货物通关作业、加工贸易货物通关作业、特定减免税货物通关作业、暂时进境货物通关作业、退运货物通关作业、修理货物通关作业。
竞赛总计120分钟。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
每校限报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不得跨校组队)和不超过2名本校专职指导教师组成。
参赛选手应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在我省高职院校注册(2年制为2014年注册)。
参赛队3名参赛选手分别扮演报关师、助理报关师和归类师,组成模拟报关企业,在仿真场景下完成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报关作业实施与QP系统操作等三项竞赛任务。
报关师对应竞赛任务为:报关作业实施;
助理报关师对应竞赛任务为:QP系统操作;
归类师对应竞赛任务为:进出口商品预归类。
五、竞赛流程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 |
进出口商品预归类 |
归类要素分析
归类工具的运用 |
食品类商品归类 |
化工类商品归类 |
纺织类商品归类 |
机电类商品及其零部件归类 |
2 |
进出口通关作业 |
报关作业实施 |
签订与提交委托协议 |
相关报关单证的获取 |
|
报关单证选择 |
海关监管单证 |
与商检相关的单证 |
与国际运输相关的单证 |
配合查验 |
放行、提装货物 |
3 |
QP系统操作 |
报关单填制、复核、提交 |
备注 |
商品预归类工具书为《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2015年版) |
六、竞赛试题
赛前将公布样题(2015年12月20日以后敬请关注),正式赛题与样题形式上保持一致,难度相当于样题。
七、竞赛规则
1.现场作业以每支参赛队为单位,3名选手共同完成比赛任务,记录团体成绩。
2.现场作业在模拟环境下进行,参赛队角色为取得海关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
每支参赛队的3名选手岗位分别包括:报关师、助理报关师和归类师。合理分配岗位和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定后,不得调换。
3.现场作业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工具书和辅助工具,由竞赛执委会统一提供。工具书不得夹带任何文字记录,书中不得做任何标记。
4.现场作业席位通过抽签决定,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变更比赛席位。
5.参赛队完成检录后方可进入比赛席位。未参加检录,视为弃权。
6.参赛队在“比赛开始”指令发出后开始相关作业,“比赛结束”指令发出后停止作业。
参赛队若提前完成相关作业,经项目裁判长批准后,可离开比赛现场。
7.现场作业某些环节设有时间限定,如参赛队未能按时完成某项任务,将被终止该项任务比赛,按已完成部分评定分数,但不影响后续比赛任务。
比赛时间,以竞赛执委会现场提供的计时器为准。
8.现场作业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作业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因素造成操作系统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项目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竞赛;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操作系统故障,由项目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9.现场作业过程中,参赛队按照岗位分工独立完成本企业相关作业,不得与其他参赛队交流,不得使用与竞赛有关的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
10.现场作业过程中,参赛队或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由项目裁判长按照规定可采取警告、扣减相应分数、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11.现场作业结束前5分钟,裁判席和竞赛平台都将提示参赛选手“离比赛结束还有五分钟“。比赛结束时,竞赛平台自动关闭。
12.现场作业结束(或提前完成或被终止)后,参赛队离开比赛现场时,现场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按照海关监管现场和企业实际场景布置。
竞赛场地包括海关申报大厅、海关监管堆场、综合业务区和报关企业办公区。
报关企业办公区竞赛席位用挡板隔离,确保各队间不相互干扰。
赛场采光、照明符合竞赛要求;通风良好;计算机设备调试正常;提供稳定的电源并配备应急的备用电源;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二)设立裁判员会议室1间,仲裁室1间,保密室1间。
(三)赛场内设专门通道和专门区域,供观摩人员观摩比赛。
九、技术规范
(一)《报关服务作业规范》(HS/T 32-2010)
(二)《报关服务质量要求》(HS/T 38-2013)
(三)《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X2-06-05-01)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报关单证准备与管理 |
(一)报关随附单证及相关信息的获取 |
1.能够获取与申报货物相关的成交、包装、运输、结算等单证
2.能够获取与申报货物相关的进出境贸易管理许可证件
3.能够获取与申报货物相关的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
4.能够获取申报货物的具体信息
5. 能够办理申报前看货取样手续并确定报关信息 |
1.进出口成交、包装、运输、结算单证知识
2.海关监管证件基本知识
3. 进出口商品常识
4.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知识
5.申报前看货取样海关管理知识 |
(二)报关随附单证及相关信息的审核 |
1.能够确认报关随附单证的有效性
2.能够确认报关随附单证的对应关系
3.能够判断申报货物商品价格的合理性
4.能够根据报关随附单证确认货物的完税价格组成
5.能够根据报关随附单证确认申报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和征免性质 |
1.申报货物完税价格的组成知识
2.进出口商品价格常识
3.海关监管方式、征免性质知识
|
(三)报关单填制 |
1.能够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2.能够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
1.报关单填制规范
2.进出口商品申报规范
3.计量单位的换算知识
4.海关通关信息化系统常用参数代码 |
(四)单证保管 |
1.能够对应存档的报关单证进行分类、整理、保管
2.能够交接报关单证资料
3.能够记录保存委托报关单位的基本资料 |
档案管理常识 |
二、报关作业实施与管理 |
(一)现场作业实施与管理 |
1.能够进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录入、发送、查询与打印
2.能够按规定使用企业报关印章、海关IC卡和报关员证等报关用证、章办理报关手续
3.能够按规定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
4.能够办理报关单修改、撤销手续
5.能够根据海关查验货物的要求进行搬移、开拆、重封包装、提取样品作业和确认海关查验记录
6.能够办理进出口税费缴纳手续
7.能够办理进出口货物海关审结后的放行手续。 |
1.进出口货物申报知识
2.海关电子通关系统知识
3.进出口货物海关查验知识
4.货物装卸安全知识
5.进出口税费缴纳知识
6.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知识
7.国家出口收汇、进口付汇管理知识
8.进出口货物转关知识
9.报关单修改、撤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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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批、报核作业实施与管理 |
1.能够办理加工贸易企业海关联网监管手续
2.能够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延期手续
3.能够办理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异地加工申请手续
4.能够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退运、退换、内销、放弃、结转手续
5.能够办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手续
6.能够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
7.能够办理货物进出海关保税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申请手续
8.能够办理特定和临时减免税货物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9.能够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申请、销案手续 |
1.加工贸易企业海关联网监管知识
2.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销知识
3.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的海关处理知识
4.海关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的管理知识
5.海关对保税货物场所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知识
6.进口货物减税、免税知识
7.进出口货物海关结关知识
8.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知识
9.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 |
三、报关 核算 |
(一)应税货物完税价格核算和税费计算 |
1.能够使用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核算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2.能够使用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核算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3.能够计算应税货物的关税税额
4.能够计算应税货物的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
5.能够计算进出口税款退还、补征、追征金额 |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相同或类似货物估价方法
3.进出口税费计算知识
|
(二)滞报金、滞纳金、保证金和缓税利息的计算 |
1.能够计算滞报金金额
2.能够计算滞纳金金额
3.能够计算保证金金额
4.能够计算加工贸易缓税利息金额 |
1.滞报金、滞纳金的确定原则
2.保证金的确定原则
3.加工贸易缓税利息海关征收原则 |
四、进出口商品归类与原产地确定 |
(一)进出口商品归类信息收集 |
能够获取、整理海关商品归类管理信息 |
1.海关商品归类决定
2.海关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3.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 |
(二)进出口商品编码确定 |
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及海关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裁定等明确规定确定进出口商品编码 |
1.进出口税则--统计商品及品目注释
2.进出口税则--统计商品本国子目注释 |
(三)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 |
能够根据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 |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
五、报关事务管理 |
(一)报关资格管理 |
1.能够办理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登记、变更、延续、注销手续
2.能够办理报关员海关注册、变更、延续、注销手续
3.能够办理报关员证、卡遗失补证的手续 |
海关对报关单位、报关员的管理知识 |
(二)报关事务异常情况处理 |
1.能够对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2.能够撰写异常情况处理报告 |
突发事件处理知识 |
十、技术平台
序号 |
比赛设备和技术平台 |
相关参数 |
1 |
商品归类技术平台 |
报关技能大赛商品归类技术平台V1.0:
符合海关预归类监管需要,竞赛平台界面及操作与报关企业实际基本一致。B/S架构,支持至少200人并发访问;支持Windows2003 Server版本 + IIS 6.0。
技术平台不是简单得出某个货品的商品编码,而是特别加入了归类过程中对类注、章注的使用,增加了归类依据的判定、归类要素分析。
平台内包括报关工具书电子版。 |
2 |
通关现场作业技术平台 |
报关技能大赛技术平台DYBGJSPTV2.0:
符合海关实际监管需要,竞赛平台界面及操作与报关企业实际基本一致。Quick Pass 通讯服务器集群包括Quick Pass 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MQ服务器以及下载服务器等。所有Quick Pass 系统服务器都处于数据中心防火墙的保护伞内,通过负载均衡服务器向用户(企业)提供服务。
平台内包括报关工具书电子版。 |
3 |
海关申报大厅 |
设置多个海关及商检作业窗口,和与报关相关的船公司、银行作业窗口。包括:作业窗口功能标识、电脑、隔离带等。 |
4 |
海关监管堆场 |
设置1个监管堆场作业窗口。包括:作业窗口功能标识、电脑、隔离带、装载货物的纸箱、集装箱等。 |
5 |
企业办公区 |
设置竞赛席位90个及备用席位10个,每个席位能满足3名参赛选手同时进行操作。包括:企业办公区标识、隔离板、电脑、竞赛工具书等。 |
十一、成绩评定
(一)进出口商品预归类
评分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5版)为依据,比照《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及《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操作规范》进行评定。
(二)进出口通关作业
评分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服务作业规范》为依据,比照《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报关员计分考核管理办法》和《报关服务质量要求》进行评定。
(三)成绩评定
竞赛采取“加分”制,既:每个作业环节(或每个栏目或每张单证)完成正确,得1分;完成错误或未完成,不得分。
竞赛提供多项竞赛任务,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正确率高且用时少者为优胜。
比赛成绩为上述成绩之和。其中,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占比30%,
QP系统操作占比50%,现场作业占比20%。
按总成绩分数高低决定团体名次。若总分相同,则比较全队比赛完成时间,用时少者胜出。
若上述方法无法确定胜出者,则并列获得相同名次。
十二、赛项安全
(一)赛项安全规定
1.赛项举办期间,为保证参赛队的健康及安全,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和各项活动。参赛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外出或无法参加规定活动,应事先报告赛项执委会,未经赛项执委会批准,参赛队不得单独活动。
2.竞赛举行期间,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赛场指示的线路进行作业,并服从竞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应急处理
1.赛项举办期间,赛项执委会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为各参赛队提供应急服务。参赛队如遇特殊情况,可拨打应急电话与赛项执委会值班人员联系。
2.竞赛举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全体人员应服从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三)医疗服务
承办校医务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为参赛队提供医疗服务。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对于无理取闹的参赛队,竞赛专家组将建议组委会取消该参赛队参赛资格3年。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四、竞赛观摩
在保证竞赛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赛项允许各界人员观摩竞赛过程。
观摩人员必须佩戴统一标识,在指定位置进行观摩;观摩过程中,不得与参赛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对参赛选手的作业进行评论;为不影响参赛选手进行比赛,观摩人员不得进行拍照或摄影。为保证竞赛的公平与公正,各参赛队领队及指导教师不得观摩本参赛队竞赛过程。
十五、竞赛视频
赛项执委会组建赛项报道团队,负责对竞赛过程、开闭赛式进行全程录像。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组队要求
参赛队由同一院校的3名在校学生选手和不超过2名专任指导教师组成。
参赛选手组成模拟报关企业,角色分别为:报关师、助理报关师和归类师。
2.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缺席队员竞赛成绩按0分计。
3.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佩戴证件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4.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队在竞赛前1天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备。
5.参赛院校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须严格遵守赛项规章制度,保护参赛选手人身安全。
2.指导教师凭指导教师证进入赛项现场,赛项期间必须始终佩带参赛证以备检查。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统一组织的观摩活动外,指导教师不得出现在竞赛现场。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4.竞赛结束后,如需进行申诉,指导教师应陪同本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应佩戴角色标识,凭参赛证进入赛场,竞赛期间必须始终佩带参赛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竞赛有关的资料、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参赛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竞赛平台;竞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5.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器材故障,应及时向裁判反映,经裁判确认后,可向项目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6.竞赛结束后,应按要求向裁判提交成果文件;参赛队队长应与裁判一起在成果文件上签字确认。
7.离开赛场前,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竞赛前状态,并经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参赛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人员于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须向赛项执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6.竞赛期间,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与竞赛相关事宜,不得与参赛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十七、资源转化
(一)借助海关、协会、企业参与本赛项之机,加强海关、协会和企业对教学资源库建设的参与力度,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际工作一线需求。
(二)开发配套的教学视频,将企业实际工作视频和赛项竞赛现场视频与教学内容进行融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通过竞赛训练平台的开放,进一步开发网络课程建设,整合全省优秀专业教师力量,进行网络课程教学,带动专业发展,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本规程解释权归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