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有关2014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正式在编在岗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1.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闽教职[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评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申报教师系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晋升高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附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
6.申报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评的,取消其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予以通报。申报人员填写、录入和制作的材料内容要认真核对,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三、提交的评审材料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各1份,不同系列分开填写,用A3纸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网站下载);
3.《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适用于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等系列)、《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一式30份。简明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袋(初审通过后再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提升学历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
7.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8.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成绩单(教师);
9.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教师);
10.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教管人员);
11.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
12.获奖证书;
13.业务自传(实验技术);
14.近一年教案、教师工作量登记表(教师);
15.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6.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17.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
四、工作安排
1.各系列《简明表》、《预审表》于6月12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人事处505室,邮箱:chq_160@163.com(文件名:姓名+类别)。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时间:2014年6月16-22日,公示结束后材料不得修改。
3.推荐会时间:2014年6月28日。
五、其它
文件及有关表格在人事处网页通知下载。
人事处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