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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全院教职工季度工作考评记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
 
 
 
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职工自身素质和绩效,调动全院教职工积极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学院的加快发展,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教职工季度记录、学期小结、年终综合考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院在职在编及人事代理教职工。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为“3+1”模式,即:三项工作或三件事,最能体现个人能力水平的、最能体现个人工作业绩的、最受教育启发的工作;自我感到最不满意、最欠缺遗憾的一件事。
三、考评形式
1.考评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被考评人员按“3+1”模式要求简要填写《教职工季度工作“3+1”记录表》,行政部门人员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系部人员由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联署意见;部门领导按归口管理由分管领导或直管领导签署意见。
2.考评不定等次,只对季度“3+1”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评议。《教职工季度工作“3+1”记录表》要求在本部门网站或公示栏中公示,接受评议。
3.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要求在次季度中、下旬完成上一季度考评工作,并将《教职工季度工作“3+1”记录表》上报人事处汇总。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本部门教职工的季度考评工作,可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及时完成并上报,季度考评可作为学年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不认真对待考评工作的部门将在学年考核时评优指标的划分适当减低比例,不认真对待考评工作个人将在学年考核评优时不予考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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