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人〔2011〕1号文件通知,现将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原则上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评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底。
3.申报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晋升高等学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附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
6. 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按系列填写《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各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
3.《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一式35份。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单独装袋(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打印)。
4.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5. 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
6.教师资格证书(仅限教师,复印件)。
8. 经校(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A3打印)。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10.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及成绩单(仅限教师,复印件)。
11.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仅限教师)。
12.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仅限教育管理人员)。
13.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
14.获奖证书(复印件)。
15.业务自传(仅限实验技术人员)。
16.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7.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18.35周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 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人事处审核盖章,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2.各系列《预审表》和《简明表》以电子邮件于年2011年3月1日前发至
likequan816@163.com,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先双面打印15份报人事处;其它申报材料务必于2011年3月3日前上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人员须提交近年任教课程的教案,由学校评审推荐组织负责审核把关。
4.相关表格见附件或福建教育信息网职称管理系统下载。
5.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
6.附件: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